市农技中心起草的全国首部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地方标准在宜昌发布

10月10日,由宜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宜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共同起草的宜昌市地方标准《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规范》(DB4205/T057-2018)在宜昌市远安县发布,开创全国先例。

随着科技兴农战略的不断深入实施,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推动农村实用人才能力评价体系建设,大力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15年湖北省在宜昌市率先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宜昌市农业局在宜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广校)组建了宜昌市农民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已经有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长阳县、远安县、夷陵区、点军区共计399名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评定,有338人获得初中级职称资格。

经过3年的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评价标准、拓展评审专业、量化评价指标,在试点中规范,在规范中推广,在推广中延伸,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受到了各县市区农业局、人社局支持和关注,农民参评的积极性很高,宜昌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得到了中央国务院、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2017年荣获中组部“全国最佳人才工作创新案例”,同时也得到广大新型职业农民的欢迎。

为了使新型专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更加规范,减少评定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2018年10月宜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起草的宜昌市地方标准《新型专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规范》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发布,2018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

标准发布实施后的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坚持规模适度,严把质量关。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深入宣传,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