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等6类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豆制品抽检2批次,合格1批次;蜂产品抽检3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抽检1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10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抽检22批次,不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抽检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湖北顶味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牛肉酱(生产日期:2018-6-4),山梨酸检出值0.22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宜都市高坝洲镇曹云老作坊生产的菜籽油(生产日期:2018-6-7),苯并(a)芘检出值11.9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长阳山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7-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2;0;19;7;0,标准规定为n=5 c=0 m=0(单位: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长阳山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袋装天然泉水(生产日期:2018-7-2,商标:清江水韵),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20;0;16;0;3,标准规定为n=5 c=0 m=0(单位: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长阳山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袋装天然泉水(生产日期:2018-7-2,商标:霄洞湾),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8;9;26;12;11,标准规定为n=5 c=0 m=0(单位: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枝江市楚香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面饼(热加工)(生产日期:2018-7-8),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0.071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枝江海汪洋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7-1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0;30;0;20;0,标准规定为n=5 c=0 m=0(单位: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五峰后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生产日期:2018-6-18),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3400CFU/g,标准规定为≤200CFU/g。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李圣军生产的菜籽油(压榨)(生产日期:2018-7-1),苯并(a)芘检出值22.1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袁风名生产的菜籽油(生产日期:2018-4-17),苯并(a)芘检出值15.9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局已要求相关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0925.doc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18092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