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帮助经营主体有效识别、防范、管控信用违规风险,引导经营主体知信、守信、用信、增信,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指引》包含“一体系、一机制、一清单”,从建立信用合规制度、明确信用合规内容、完善信用合规管理、培育信用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对经营主体依法诚信、合规经营作出指导,并对企业信用合规标准体系、规上企业建立内控管理机制给出了参考指引,列出了经营主体涉及“高频”违法领域的信用合规清单,针对性解决经营主体信用合规怎么建、信用违规风险怎样防、失信信息如何修复等实际问题,为经营主体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信用合规管理体系提供了具体指引。
《指引》重在“抓前端、治未病”,指导经营主体将守信理念、信用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健全完善信用违规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处置等机制,有效预防信用违规行为发生,避免受到失信惩戒,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向“事前服务”转变。
我局将持续推进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深化信用提升行动,将信用合规指导融入注册登记、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帮助经营主体画好“合规线”,使经营主体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经营主体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