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安全基础,都离不开农业发展。”农业作为传统产业、基础产业,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要条件,可以为农业强国建设注入强劲新动能。
科学把握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种模式。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可见,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都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具体来说,农业新质生产力就是运用面向前沿领域、着眼未来的原创性、颠覆性、融合性技术对农业全产业链进行改造升级,使生产要素创新组合,从而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使农业向着数字化、工程化、绿色化、营养化方向发展的生产力,包括产前的生物农药、智能农机装备,产中的精准农业、绿色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产后的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物流等。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要条件。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从农业强国的发展历程来看,科技创新是其农业由弱变强的关键核心变量,主要体现在通过重大科技进步推动生产力变革,引进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要素,从而大幅度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强国往往位居全球农业科技创新的前沿,是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向产业创新转化的先锋,是农业或其关联产业新理念、新科技、新业态、新模式的密集发生地。农业强国涉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能级高,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市场驱动特征显著,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链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只有依靠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我国农业产业才能够实现从量变向质变的飞跃。
我国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已具备一定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科技整体实力已跨入世界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在相关技术领域打破国外垄断,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还有较大空间。农业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突出,产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农业农村领域的科技创新中,我国有些技术处于国际领跑地位,但不少还处于并跑和跟跑阶段。数字化配方技术自主化程度还不高,智慧农业仍需发力。科技对设施农业的支撑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要从制度、资本、人才三个方面构建创新创业生态。
完善科技创新应用制度体系。强化涉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吸引企业在农业高校、农业科研机构内建立研发中心,加快构建企业直接参与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科技创新体系。延长高等院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开展农业基础研究项目的研究周期,鼓励开展接续研究。发挥重大科研项目举国体制优势,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在全国范围内对同一类型项目进行统筹整合分工,减少重复研究。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农业科研院所科技平台、企业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实现多平台共建,为构建农业协同创新机制奠定平台基础。
积极拓宽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来源渠道。将农业领域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纳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的优先支持范围。拓宽农业科技基础研究经费来源,提升基础研究项目在国家级课题中的占比,提高非竞争性经费支持比例,强化稳定性经费支持力度,引导竞争性经费关注基础研究与前沿方向。设立农业创新型企业支持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力量对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转化等创新活动的支持,促进农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加大高水平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涵盖研发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业从业人员的一整套农业人才培养体系和知识培训体系。加快更新农业科技人才的知识体系,拓宽其知识结构,增强其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原创精神、具备交叉学科素养、掌握前沿科技的高素质农业创新型人才。
本文转自湖北日报 作者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