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我省出台十条措施 建“五好”农房

湖北日报讯 为避免农村建房“千房一面”,提升农房建设品质,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十条措施,为“五好”农房建设提供示范。

“五好”示范农房,即选址好、设计好、建造好、配套好、维护好。选址方面,措施提出引导农民建房优先利用闲置房,再到集镇旁,集中建成宜居房,提高农房建设性价比。新建农房坚持安全优先的选址原则,提倡“错台组团、街巷里坊、邻里守望”,避免“兵营式、排排坐”。

农房设计建设方面,要求新建农房应采用标准图集或有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习惯,彰显特色、质量安全、功能现代,控制建筑体量和建造成本。鼓励乡村工匠成立乡村建设服务团队承接农房建设。建立专干、驻村及村两委干部相结合的安全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施工放样、基槽验线、施工关键环节、竣工验收“四到场”制度,确保按图施工。

鼓励各地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完善配套设施,比如农房和村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活动空间、便利店、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因地制宜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

加强日常维护,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房前屋后强化农民自己动手,扫干净、码整齐、收通豁、畅沟渠、种美观,建设美丽庭院;公共区域倡导成立居民自治小组,引导群众共同参与“保安、保洁、保修、保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