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仙桃、天门、潜江等地的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水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肉制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罐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乳制品、冷冻饮品、食盐、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糖果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共30类食品1544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14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56批次,不合格11批次;糕点32批次,不合格7批次;调味品85批次,不合格4批次;水果制品41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18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88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61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29批次、粮食加工品134批次、保健食品101批次、罐头9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批次、速冻食品58批次、水产制品55批次、方便食品4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9批次、蔬菜制品32批次、蛋制品2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7批次、酒类17批次、乳制品17批次、冷冻饮品7批次、食盐6批次、饼干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蕲春黄商超市中美店销售的标称襄阳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柚子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阳新韦源口镇缘之源纯净水厂生产的缘之源富氧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武汉市洪山区鑫仙源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武汉鼎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四)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志发干调部销售的标称荆州市荆州区西园酱制品厂生产的甜面酱,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五)宜昌市伍家岗区丰味调料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襄阳市袁胖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无盐加鲜),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六)伍家岗区冬梅山杂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北食创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石磨调味芝麻酱,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七)武汉市永嘉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光谷青年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麻城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山楂(果糕类蜜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武汉市新洲区丰百尚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宜昌香溪郡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财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八卦嘴店销售的江鲶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二汽老乡店销售的正襄园鹌鹑蛋(鲜鹌鹑蛋),氯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十三)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大悟店销售的青梗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随州银泰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世纪购物广场水西门店销售的前夹(猪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云梦好亿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后腿肉(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六)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十堰邮电街店销售的鲜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七)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十堰北京路分公司销售的鲜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华东天地店销售的青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九)黄石佳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襄阳加城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谷城县真知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鸡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一)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黄石市苏氏食品厂生产的黄石津晶港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二)麻城市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崇阳县华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硕甜麻花(芝麻甜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三)武穴市新春超市龙洲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美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条(糕点)、云片糕,均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四)孝昌县平凡超市销售的标称福建宁德市美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酥饼(软馅夹心),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五)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利川商都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康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皮绿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市康惠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六)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黄石市武汉路分店销售的标称黄石市美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石昌海港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石市美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七)仙桃市襄江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襄江春牛肉豆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仓桥婷婷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九)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李天珍若爱猪肚鸡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州、孝感、黄冈、随州、恩施、仙桃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