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和新一轮机构改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人员调整都有较大变化。为切实做好农药管理工作,促进农药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我部定于12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药管理方面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农药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当前农药产业发展和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研究对策措施,安排部署农药管理工作。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1215日报到,16日开会,会期1天。

(二)地点:北京广西大厦(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电话:01067796688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分管负责同志;

(二)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农药管理相关处室及技术支撑单位(植保、药检机构)负责同志(详见附件);

(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法规司、科教司、监管司、种植业司、全国农技中心、药检所负责同志;

(四)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负责同志;

(五)特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材料准备。请根据会议内容准备书面交流材料,要求重点突出、观点清晰、内容翔实,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于126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农业农村部种植业司。

(二)会议报名。请于12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手机)及所乘航班(车次)反馈农业农村部种植业司。

(三)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种植业司农药管理处林子丽,电话:01059192847,传真:01059191875,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1.农办农(2019)19号.ceb

          2.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参会名额分配表.xls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12月2日